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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日,北京京云律師事務所劉建華律師、李春輝律師、及張潤澤實習律師共同代理了一起房屋征收糾紛案件并取得勝訴。作為原告孫先生等人的代理律師,京云律師團隊通過法律途徑,成功確認北京市某區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辦公室對涉案房屋的強制拆除行為違法,并推動法院撤銷其違法作出的《處理意見書》,切實維護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
近日,北京京云律師事務所劉建華律師、李春輝律師、及張潤澤實習律師共同代理了一起房屋征收糾紛案件并取得勝訴。作為原告孫先生等人的代理律師,京云律師團隊通過法律途徑,成功確認北京市某區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辦公室對涉案房屋的強制拆除行為違法,并推動法院撤銷其違法作出的《處理意見書》,切實維護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
案情簡介
原告稱,征收辦在拆除4號樓時故意切斷平房用電,并實施斷路行為,導致生活嚴重受阻。為維護權益,原告多次向征收辦提交書面申請,要求查處斷水斷電等違法行為并歸還房屋,但始終未獲實質性回應。2024年5月,征收辦作出《處理意見書》,僅以“封閉管理”為由否認存在違法行為。原告認為,該意見書未對斷電原因、房屋拆除主體等關鍵問題作出合理解釋,遂委托北京京云律師事務所介入,并通過郵寄《違法查處申請書》正式啟動維權程序。
京云律師團隊接案后,迅速展開證據收集工作。通過調取原告電費繳費單、房屋被拆前后對比照片及視頻,結合社區出具的《證明》與《情況說明》,律師團隊完整還原了原告長期居住使用涉案房屋的事實。同時,針對征收辦“未實施強拆”的辯稱,律師申請法院調取出警記錄及執法記錄儀視頻,力求固定關鍵證據。這一系列行動為后續訴訟奠定了堅實基礎。
律師風采
一方面,通過行政程序施壓。律師指導原告向征收辦郵寄《違法查處申請書》,迫使對方作出書面回應,從而暴露其處理流程的隨意性——《處理意見書》僅依據內部《工作記錄》便草率結論,未進行實地調查或詢問當事人,充分暴露行政不作為。
另一方面,精準設計訴訟策略。針對征收辦“原告非被征收人”的辯稱,律師以社區證明、繳費記錄等證據,證明原告系房屋實際使用人,與強拆行為存在直接利害關系;針對“房屋非被告拆除”的謊言,律師援引《行政訴訟法》規定,指出征收辦作為法定征收主體,若無法證明其他方實施強拆,則依法推定其為責任方。
庭審中,律師團隊更以專業素養掌控節奏。面對被告提交的20余份證據,律師逐一質證,重點揭露其“封閉管理”說辭與斷電事實的矛盾,并申請調取關鍵視頻證據。
庭審過程
京云律師針對上述辯稱逐層反駁。關于主體資格,律師指出原告提交的社區證明、電費繳費單等證據已形成完整證據鏈,足以證明其系房屋實際使用人,具備訴訟主體資格。關于強拆主體,律師強調涉案房屋位于征收范圍內,被告作為法定征收部門,負有保護被征收人財產的法定職責,卻未提供任何證據證明其他主體實施強拆,依《行政訴訟法》應推定其為實施主體。關于程序違法性,律師揭露被告在未與原告達成補償協議、未履行催告等法定程序的情況下實施強拆,且作出《處理意見書》時未全面調查,構成行政違法。
律師進一步指出,被告以“封閉管理”為由解釋斷電行為,實則規避了《城市供水條例》《電力法》對居民基本生活保障的要求。視頻證據顯示,房屋拆除前周邊已設置圍擋,斷電行為與拆除施工存在直接關聯,被告的辯解明顯與事實不符。
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提交的證據足以證明其系涉案房屋實際使用人,具備訴訟主體資格;被告作為征收部門,未能舉證證明其他主體實施強拆,應推定為責任方;被告在未履行法定程序的情況下拆除房屋,且作出《處理意見書》時未全面調查,構成行政違法。最終,法院判決確認被告作出的《處理意見書》違法,并確認其對涉案房屋的強制拆除行為違法,案件受理費由被告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