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京云律師事務所的余健律師成功代理了一起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例,為當事人謝先生與李女士要回了房屋租金及違約金共計99萬左右。這起案件不僅展示了余健律師深厚的專業素養,也再次證明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
案情簡介
謝先生與李女士是峨眉山市的一對普通夫婦,他們擁有位于峨眉山某商業區的兩間商鋪。這兩間商鋪地理位置優越,商業價值顯著。為了最大化商鋪的價值,謝先生與李女士與四川某商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某公司”)簽訂了《峨眉山門服務區委托經營協議》。協議中明確規定了每年的租金金額、支付方式和時間等條款。
然而,某公司在支付了首年的租金后,卻開始以各種理由拖延支付后續年度的租金。盡管謝先生與李女士多次催討,但某公司始終未能履行支付義務。面對這一困境,謝先生與李女士決定尋求法律援助,并找到了北京京云律師事務所的余健律師。余健律師在了解案情后,決定代理此案,為謝先生與李女士爭取合法權益。
律師風采
余健律師在接手案件后,立即展開了全面的調查取證工作。他詳細審閱了謝先生與李女士與某公司簽訂的《委托經營協議》,并調取了商鋪的購房合同、不動產登記證書等相關文件。為了更全面地了解案件背景,余健律師還走訪了峨眉山市的房地產交易市場,了解了同類商鋪的租賃價格和市場行情。
在準備充分的證據后,余健律師代寫訴狀,向法院提起了訴訟。在訴訟過程中,他積極與法院溝通,確保案件能夠順利推進。同時,他還多次與謝先生與李女士溝通案情進展,解答他們的疑問和擔憂,為他們提供了專業的法律支持和心理安慰。
庭審對決
在法庭上,某公司辯稱他們并非合同的實際相對方,而是受地產公司委托與謝先生、李女士簽訂的《委托經營協議》。為了證明這一點,他們試圖提供一份模糊不清的委托書作為證據。然而,余健律師針對某公司的辯稱進行了有力的反駁。他指出,《委托經營協議》明確約定了某公司為合同的乙方,且某公司也以自己的名義支付了首年的租金。此外,某公司未能提供任何有力證據證明他們與地產公司之間存在明確的委托關系。
針對某公司提出的因恒大地產集團債務暴雷導致無法支付租金的理由,余健律師也進行了有力的反駁。他強調,某公司作為獨立的法人實體,其財務狀況與恒大地產集團無關。他們既然簽訂了合同,就應該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支付租金的義務。此外,余健律師還指出,某公司拖欠租金的行為已經構成了違約,應該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最后,法官采納了余健律師的辯護意見,判決某公司支付謝先生與李女士2020年9月3日至2023年9月2日期間的房屋租金及相應的違約金。同時,由于某物業有限公司在某公司拖欠租金期間是其唯一股東,且未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其自己的財產,因此也被判決對部分租金及違約金承擔連帶清償責任。這一判決結果不僅維護了謝先生與李女士的合法權益,也彰顯了法律的公正與威嚴。
(本文除辦案律師外所涉及人名均化名)